当前位置:
news
校园动态
Grand School of National Science
招生热线
400-0XX-0000
预约参观学校
APPLICATION
Free course or class
立即提交
大连市金州区复州湾中心小学章程——第三章 学生
来源: | 作者:李元广 | 发布时间: 2014-09-24 | 1422 次浏览 | 分享到:
大连市金州区复州湾中心小学章程——第三章 学生

第三章  学生

第二十条 凡在学校入学的受教育者即取得学校学籍,为学校正式学生;后转入学校的学生需办理相关的转学手续,将学籍转入学校,才能成为学校正式学生。

第二十一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:

(一)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,使用教育教学设施、设备、图书资料;

(二)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、助学金;

(三)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,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;

(四)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,对学校、教师侵犯其人身权、财产权等合法权益,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;

(五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。

第二十二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:

(一)遵守法律、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;

(二)遵守学生行为规范,尊敬师长,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;

(三)努力学习,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;

(四)服从学校和教师的管理。

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国家、省、市、区(县)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,健全学生学籍档案,依法办理学生转学、休学、复学等手续,依法对学生给予奖励和处分。

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、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,准予毕业。

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,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。

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通过申请国家资助、联系社会资助、减免相关费用和发放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。